Billy Au

This user hasn't shared any biographical information

Homepage: http://www.bcxstudio.net


Posts by Billy Au

感動一刻-求婚實錄

  • 準備的玫瑰花
  • 求婚三寶-LED燈帶、戶外揚聲器、花瓣
  • 心形LED燈帶
  • 測試效果
  • 變成心形又另一種感覺。整體來說這LED燈帶比我想像中光得多

.

人生第一次見證求婚,感受到愛情的威力,可懶理旁人目光,無懼暴露自身弱點,就是憑著愛,奪得美人歸。

是日感想

整個求婚計劃歷時超過一年,當中提出過很多基本上沒可能實現的計劃,最終也是採取一個較平凡的。這計劃雖然沒有驚天地泣鬼神的橋段和道具,但我們也花了不少心思在這十多分鐘的求婚活動之中。道具主要有LED燈帶、玫瑰花及花瓣、戶外揚聲器及一堆攝影器材等。每一個人都動用了他們的專業知識,有機電人士接駁LED燈、有專業攝影隊伍錄影、當然還有不會唱歌但也要唱的IT人主角,把這個原本平凡的求婚儀式變得不平凡。

澳門建築記錄(三)- 南灣舊法院大樓

在繁華高樓林立的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(Av. Dr. Mario Soares)和南灣大馬路交界(Av. Paria Grande),有一座氣勢非凡、與眾不同的建築。十多米高的羅馬式柱子,刻意誇張的飛簷和凹線輪廓,但又擁有現代主義方格的方型的玻璃窗,這座新舊交融建築,就是「南灣舊法院」。

舊法院雖然有氣勢,可是由於採用了不起眼的灰色,再加上道路規則問題,人們很少可以從正面望到這棟建築物。若果從葡京方向駛至,舊法院大多會被大樹遮蓋;如從南灣駛至新馬路,又只看到側面。一坐特色的建築,坐落在同一位置幾十年,人們就會開始忽略其存在,平時走過更不會枱頭欣賞。若非從一些舊照片看到其宏偉的正面,我或許不會留意到它,更不會走到南灣街頭去拍攝它。


作者不詳。C. 1952

單從建築物上那些現代主義的窗口來看,我就知道舊法院其實不太舊,最早也不會早於1930年代興建。從網上翻查歷史,舊法院大樓建於1951年5月,設計師不詳,但是由當年唯一的華籍工程師周滋凡所承建。最初功能 有政府合署之功能,但後來只留下司法機關,故民間就稱之為「法院大樓」。不幸地在2003年,大樓因發現結構性出現問題,就一直掉空至今,只是有時候作為藝術展覽之場地才短暫開放。

我曾想了一會,到底應該如何形容舊法院大樓的建築風格?應該說是簡化版的新古典主義建築、還是加了古典裝飾的現代主義建築?結果原來有一種我未學過的風格可以貼切形容-折衷主義(Eclecticism)。所謂「折衷主義」,就是採用不同理論和風格,挑選當中最佳要素來創作一樣新的東西。其中舊法院大樓至少引用了三種不同時代的建築元素來完成。

  
左圖: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 (Fcb981作品, 來源) | 右圖: Arch of Constantine (來源

四條改良版的愛奧尼大柱子(Scamozzian Ionic),讓我聯想到羅馬帝國時代的拱門設計(Arch),或許是要藉此元素來突顯殖民政府的威嚴;特大的飛簷(Cornice)則是源自文藝復興時代刻意強調橫向的設計(與哥德式強調垂直相反);正門的樓梯級和橫向棱角線則是新古典主義的代表;其餘的則是現代主義所流行的盒子建築。整棟建築的外形讓我聯想到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,雖簡化了,但不失莊嚴。

一座原為法院的建築,現淪為間中舉行展覽的臨時場所;原本的法院,則要租用商業大廈的辦公室,還要受停電之苦。19世紀英國建築師普金(A.W.N. Pugin)曾說,建築物設計要反映其用途。在這方面,我想澳門還有進步空間。

澳門有個巴格達

伊拉克巴格達戰場的環境,相信我不用多說大家平時看新聞也知道。現在有幸不用遠赴伊拉克,在澳門這和平小城也可感受有如戰場般的快感,只要到煙花炮竹燃放區便可以!

我自赴美留學後,至少要7年沒有到過這裡,難得今晚是最後一晚,便應CCÜBE和黃總邀請燒煙花。還記得我上次燒的時候,燃放區正位於現在永利酒店範圍內,那時酒店還未動工。而今年則改了到立法會對開的新填海區(又名B區)。


我們的火箭炮

別人的無敵長炮丈

別人的核彈

未進入「戰場」前,在販賣區巧遇舊同學,現在她也當了記者,還在現場直播呢!事實上,在販賣區已經很清楚可以看見大朵的煙花和嗅到濃烈的火藥味,我以為這已經很厲害。但隨著我一步一步走進燃放區的中心區域,那種感覺真的有如在玩「Call of Duty」-伸手不見五指的情景、四面環迴立體的爆炸聲、人們的尖叫、上空的飛彈聲、十面埋伏突如其來的攻擊,都無法讓我不相信,我真是身處巴格達。

唯我裝備甚差,連帽也沒有,只得借友人的一用避險。在如此惡劣的情況下,總也要把我們所買的炮竹、大型火箭和所謂兒童煙火解決掉。好不容易,我們才進入了發放大型火箭的場地。這兒可謂是戰場的最前線,沒有閃避空間之餘,附近的人還在胡亂放炮,如果我時運低的話,應該已被飛來橫禍擊中。我們研究了一會,便把那些火箭放掉,不能不讚,那些煙火實在蠻美的。

玩完大的,我們走到「兒童區」玩小的煙火。這雖叫作「兒童區」,但我認為這裡比剛才的場地更危險。大型火箭雖大,但只會向天射;兒童煙火則各色其色,打橫射的有、散射的又有、亂射的也有,站在那裡可謂防不勝防,根本不適合兒童前來。未知是否我和黃總很少燒煙花,我們都犯了很多低級錯誤,如倒轉發射等。

燒罷後,馬上立離開戰場。此時我發現滿頭都是灰,鼻子裡更是全黑的,很可怕。但怎樣也好,也算是見識過澳門這個巴格達。

年初五晚特此留念

全部相片在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