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澳門日報看到關於吸煙的新聞兩則,以下是節錄,全文在此:

  • 一名男子前日更在鏡湖醫院內吸煙,警員上前勸諭,卻反遭辱駡及推撞。事件或屬個別事件,但反映出部分居民及遊客極不了解禁煙條例。加上當局疏於執法,當眞正執法時竟惹來惡劣反應,間接令本澳“二手煙”問題加劇。當局已計劃將禁煙範圍擴大至所有室內公衆場所,計劃無疑是為全澳居民健康着想,但若無專責部門執法,控煙成效將大打折扣。希望當局在推行禁煙條例時,亦要加強執法,方能收到實際效果。
  • 本澳吸煙靑少年不斷增加,不少學生哥、學生妹成為煙民,除損害健康外,學生聚衆呑雲吐霧,也產生朋黨問題。入世未深靑少年學生聚集一起容易受壞人影響,走上歧途,應引起敎育界及家長關注。高地烏街一高層大廈經常出現一群穿着校服的學生聚集天臺吸煙,有男有女,屬多家學校,令人側目。這些十餘歲學生不單吸煙,還在天臺追逐、喧鬧,影響大廈住客安寧,管理員曾多次驅逐,但頑劣學生仍潛進天臺吸煙。這些學生多在中午或假日躱到天臺集體吸煙,但昨日下午上課時間,又有兩名女學生潛入該大廈天臺吸煙,明顯有人逃學。最後勞動管理員到天臺發出嚴厲警吿,“如果我報警,你哋就冇曬前途!”兩女學生煙民始肯離開。

首先,正常人都知道醫院內是禁止吸煙的,其一是危害病人健康,其二是可能點燃醫院內的易燃物品造成火災。現在居然有人惡人先告狀,反過來罵勸止他的警察,真是世上奇聞,這嚴重反映澳門某部份市民的質素極低,當教育無效時就要採取行動來壓止此問題。

另外,小朋友吸煙的問題在澳門已經越來越嚴重。華盛頓州是實行公眾地方全面禁煙的,所以我在這邊一年沒有嗅過煙味了,一回到澳門除了忍不住那混濁的空氣外,更加忍不住吃飯時也要嗅到煙味。在小泉居,那些看上去十多歲的小朋友,當中還有不少是女性,自以為很有型的拿著手裡的香煙,抽完一支又一支,事實上我真是很想走過去罵他們的。餐廳是吃飯的地方,不是吃煙的地方,如果要吃煙請到外面。我更想過隨身準備一紮拜神的香,當遇到上述的人士時就燃點之,看我的香勁還是你的煙厲害。

前幾個月我聽聞澳門將立法禁止在公眾場所吸煙,我真是莫名的興奮,希望當局盡快落實之,以保障各位的健康。

參考資料:
“煙民漸趨年輕化” 澳門日報. 2006年12月15日 <http://qoos.com/news/show.php?a=128519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