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文是要有感覺,要令讀者有共鳴。

在沒有感覺的情況下寫文章,怎樣寫也不會好。

我在美國作的英文文章都等於我在高中的總和,但是真正有感覺的還是很少,主要都是以交功課為目的。

作英文文章時,我時常會把把中文的一套代入英文。例如文章第一段的最後一句,我作中文文章時喜歡留有伏筆,讓讀者看下去; 相反,洋人或許不喜歡中文的那套,他們喜歡清清楚楚,故這一句是要交代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。我時常做不到,故往往取得低分。

但我自覺,中文是比英文高級的語言。在Google搜尋「The most difficult language」會發現很多人認為中文是最難學的語言,單是漢字也足夠學一輩子了,故懂得中文絕對是比起懂得英文更有優勢。

終歸美國始終是使用英文的,我也會慢慢改進,希望一天能達到他們的要求。

資料參考:
“Which is the most difficult language?” 06 June 2006. Using English.com <http://www.usingenglish.com/articles/hardest-language.php>.